关于甘州区将公职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政策!
作者个人微信:bx33358(点击复制微信号)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甘州区出台了一个新政策,将公职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范畴,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办法》指出,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依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办法》的出台,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覆盖范围,更好地保障了公务员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工伤保险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我们专注保险测评,为你寻找高性价比产品!
保险上的任何疑问,请进入微信搜索顾问微信号:bx33358(点击复制微信号)
相关阅读:
2018年9月1日起,甘肃省《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下一篇:购买保险时,应该注意什么?
>>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