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领取标准和领取条件分别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用人单位在为我们购买社保时其中有包含一项失业保险,顾名思义失业保险即失业后才能领取。关于失业保险金各地标准不尽相同,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广州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领取条件等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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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广州人社局获悉,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2017年3月1日起,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880元/月提高到1040元/月。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从3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也随之进行了调整。其中,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880元/月提高到1040元/月,提高了18%,医疗补助金标准由110元/月提高到130元/月。调整后失业人员月失业补助标准将达到1170元/月,将会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领取金额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领取标准和领取条件等,大家可以对比一下自己所在地的保险政策,虽然不尽相同但是都有利于人们群众。更多相关资讯,各位可以关注米保险官网,各种保险资讯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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