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因素有哪些?保险合同失效了能复效吗?
购买保险往往是关乎一生的事情,因此我们一定要先认真弄清楚自己的需求,耐心挑选到最适合自己的保险,而不要急于一时。有很多人发现自己购买了保险之后保险合同终止了,今天这篇文章来具体了解一下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保险合同因保险期限届满而终止;
2、保险合同因合同义务已履行而终止;
3、保险合同因协议而终止;但在这种情况下终止合同不能违背法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如果一方要以协议终止合同,一般都要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
4、保险合同因违约而终止。一般情况下,当一方违约且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害时,违约方要对受害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违约方违约程度相当严重,即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和保证事项,就会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受害方就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5、保险合同因解除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即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解约权;约定解除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可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任意解除指法律允许保险合同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意愿解除合同。
二、保险合同失效了能复效吗
保险失效了是否能复效,需要分具体情况来看。保单失效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合同效力终止,即超过宽限期60天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保费,保单是效力中止,在这期间发是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个期间是可以办理保单复效的,这个时间段是从效力中止到2年之间,只要办理复效,保单还是可以恢复效力的。
另外一种情况是合同终止,相当于是保险合同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没有缴纳保费,保单就会永久失效。这种情况相当于是保险公司解除合同,保单没有办法恢复效力的。
保单复效的意思是指在长期健康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保险费,致使保险合同失效,自失效之日起的2年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补缴时效期间的保险费以及利息后,保险合同即可回复效力。
综上所述,自动终止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的原因。不论长期或短期保险合同,当合同载明的保险期届满时,合同即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另办续保手续,则属新合同开始。如果保险终止的原因不清楚也可以询问对应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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