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和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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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哈尔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怎么领取?要自己去办理吗?能够享受哪些待遇?参保人员出现死亡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就来看看这份哈尔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和领取指南吧。
一、参保对象
1、普通居民
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被征地农民
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全部或大部被依法批准征收50%以上,征地时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农业户口的16周岁以上人员。
二、需要哪些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2级重度残疾人需提供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携带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1、办理地点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采取村屯(社区)、乡镇(街道)、区级经办机构和市中心四级经办模式。除涉及退费业务外,所有业务均可在各村屯(社区)、乡镇(街道)、区级经办机构办理。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在市民大厦(中山路181号)一楼C区设有服务窗口,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2、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3、缴费日期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当年保费收缴期为1月1日至11月30日。
参保人应在收缴期内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中,由银行每月进行代扣缴费。
4、补贴标准
年缴费100元每人每年补贴30元;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及以上档次的均按70元标准进行补贴。只有当年缴费的,才能享受政府补贴;也可以补缴以往所欠年度的保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2016年全市还实行了城乡居保丧葬补助制度,对参保人员死亡,从财政资金中向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丧葬补助,补助标准为3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按照目前标准,市辖八区(不含双城区)的丧葬补助为270元。
残障人士:
市辖区(不含双城区)对1-2级重度残疾人群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群,政府为其代缴80元,个人承担自选缴费档次的剩余部分金额(即选择缴纳100元档次的,政府代缴80元;个人缴纳20元;选择缴纳200元档次的,即政府代缴80元,个人缴纳120元,以此类推)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
按照相关政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每月的基础养老金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0%,随着我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变动而增加,目前每人每月为715元。
四、新农保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的养老金支付。
需要补缴往年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被征地农民
①被征地参保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②被征地养老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缴纳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五、新农保养老金领取流程及待遇
领取待遇的条件是参保人年满60周岁并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接到到龄通知的参保人,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
携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养老待遇:
(最新:截止2018年8月22日,哈尔滨八区养老金已提至128元;截至2018年1月1日,其他县市及双城区基础养老金已提至90元)
注:1、年领取标准=[(个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缴费年限÷139+基础养老金]*12。
2、此表仅仅是提供参考的估算值,最终以实际领取待遇核算为准。
注:1、年领取标准=[(个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缴费年限÷139+基础养老金]*12。
2、此表仅仅是提供参考的估算值,最终以实际领取待遇核算为准。
2018年度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开始。认证人员为哈尔滨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养老人员(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
认证工作可通过“哈尔滨智慧人社”手机App进行认证,下载登录后,在“业务经办”中查找“征地保险生存认证”,进入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刷脸认证。
2018年度生存认证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
认证成功人员将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人员,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认证后恢复待遇。
因未采集过社保信息或身份证信息不准确等原因无法进行手机认证操作的,可向村委会或区级经办机构咨询。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哈尔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和领取相关规定的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保险信息,请多多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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