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跳出商业险工商鉴定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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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律所工作的朋友说工伤纠纷一般是工伤案件里问题最多的一类,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工伤案例,而工伤鉴定由于专业性强,很容易产生一些误区,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说说商业险工商鉴定的误区。
这些商业险工商鉴定的误区你一定要知道
大家在申请工伤赔偿时一定要进行工伤认定,那么这里可能会产生的误区是什么呢?
1、违法受伤全都不能被认定工伤
虽说工伤鉴定有其规定的标准以及赔偿的前提条件,但违法受伤也有可能会被认定工伤,具体还需根据当时的事实情况来认准当事人是否有主要过错或者由于自身的重大过失所造成自己受伤的。
2、单位不承认工伤则无法被认定工伤
一般来讲,发生工伤认定申请后,都需要对事故经过严格的审核调查,单位从中来讲应起到协助的作用,假设单位不承认工伤,那么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3、单位参加了工伤险就不会承担其他任何工伤费用
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也不代表它就无需为员工承担其他的工伤责任了,因为员工在工伤期间所停工的薪资、护理费等等都需要一定的费用,所以仍会有不分费用必须由公司承担。
4、工作场所受伤都可视为工伤
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期间内,由于工作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被定为工伤,但是由于私人原因导致受伤的则不能。
5、上下班途中并已获得全额赔款后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导致事故伤害的,是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在之前规定说的是“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后改为“上下班途中”,但是需要注意了,最直接的理解可定为“以上班为目的的途中”。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还是存在许多容易产生误导的地方,大家对于鉴定这一方面并不熟识,很容易造成一些误区,如果不了解法律条文的细枝末节,甚至误解法律条款的规定,就很可能增大纠纷风险.大家对于鉴定这一方面并不熟识,很容易造成一些误区,希望大家在看完以后能够对此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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