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疾险后意外身亡到底能不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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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日子有新闻表明某市民因头痛,自行驾车去医院看病,途中突发晕厥,被送至医院深度昏迷5天后,终因抢救无效身故。由于已故市民生前投保过意外伤害险,其家人提出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表示,不能就意外伤害范畴理赔。那么是否有保险产品能应对猝死风险?
购买重疾险后意外身亡怎么办
近两年,常有正值壮年者猝死的新闻见诸报端,令人唏嘘。只因随着事业竞争及生活压力增大,过度疲劳、亚健康、精神压力难以缓解,都为年轻一族埋下健康隐患。不过,正如上述报道,在诸多猝死事例中,都出现保单受益人主张意外身故赔偿,保险公司却按疾病身故处理,由此引发理赔纠纷。
从表面看,猝死似乎应归类于突发性死亡,对于这种无法预料的意外不幸,人们通常认为意外险可以赔偿。但事实上,要通过意外险对猝死进行理赔往往行不通,因为,虽然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猝死”,是指急性症状发生后6小时内死亡,且在法医病理学中,也指外观健康而无明显症状的,由于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在开始感觉不适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死亡。但是,保险业对于意外伤害的定义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实致使身体受到伤害。所以,猝死一般被看做因疾病死亡,并不符合意外险的赔付范围。
那么,是否有保险产品能应对猝死风险?当然,有两类险种能对此予以保障。
其一是额外给付型重疾险,保险业内人士指出,该类产品的保险责任包括重疾和死亡、高残,其主要特点是有确定的生存期(通常为30天、60天等),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比如,被保险人在发病1小时内猝死,尽管死因可能属于重疾险规定的重大疾病类别,但是在发病1小时内死亡不符合额外给付型重疾险规定的生存期条件,因此不能赔付重疾保险金,但如果产品包含了死亡责任,那么,一旦被保险人猝死,保险公司就将给付死亡保险金。
其二是寿险,其作为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险种,无论定期寿险还是其他储蓄型寿险,通常情况下,只要并非故意杀害、伤害、吸食毒品、酒驾或两年内自杀等特殊情况,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死亡,保险人就将根据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由此,如果被保险人猝死,即满足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保险公司自然会进行赔付。
综上所述,不管投不投保,身体永远是革命的本钱,所以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爱护身体,自我调节合理健康规划。希望上述内容可以给大家提供参考,帮助到有需要的人。如果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记得给小编留言,更多保险资讯请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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