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这些你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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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方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为方便城乡居民出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在信息化互联互通并能够开展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就医:入院时将参保证明、身份证明、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一卡通”、银行账户等一并交医院,在一次或多次住院后自负费用若未达到5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时,按照“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流程依次进行“一站式服务”;单次住院合规的个人自负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及时给予补偿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单次住院合规的自负费用未超过起付线,但年内经多次住院且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承保机构在结算年度末给予一次性补偿,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流程依次进行“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目前具体情况,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医院同时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定点医院。
由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在定点医院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参保(合)患者出院时享受大病保险即时结算的便利服务方式。
关于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指南,跟着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2.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3.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4.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二、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1.紧急抢救,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
2. 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患职业病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患者有精神病的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三,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以上就是对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及报销比例的介绍,有需要的可以收藏起来,有助于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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