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担心保险不理赔,这些知识你一定要知道
现在许多人因为发生事故时得不到理赔,从而产生不满,进而对保险产生了误会,于是有了“保险是骗人的!”,“保险只卖不赔”……等理论。但实际上,这还是有许多学问在的,下面大家一起看看文章的介绍。
如果担心保险不理赔,这些知识你一定要知道
大家购买了保险产品,担心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话,那么接下来说的这些,大家得知道。比如举几个例子,我国保险行业产生纠纷最多的险种一种是重疾险,另一种就是意外险。如猝死、食物中毒等。下面分别以两个例子来向大家分析一下。
杨先生在用餐期间喝了半斤白酒,饭后由于呕吐导致气管被呕吐物堵塞窒息之后死亡。因此这里就会存在纠纷,如呕吐物窒息是否属于意外的范畴,虽然说意外险产品条款里的免赔责任有醉酒一项,但并未对醉酒进行定义。
接下来再来看看举的第二个例子,杨小姐由于罹患了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杨小姐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合同条款上理赔标准是需要杨小姐进行坏死组织清除手术的,但是因为杨小姐的病情,医生采取的手术方式是胰床插管引流术,虽都有同样的治疗效果,但与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是不切合的,所以保险公司拒赔产生理赔纠纷。
根据以上这两个案例来看,保险理赔建立在保险合同条款上的,这也是为什么时常声明大家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候,大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内容的原因。不过,从法律层面上讲,这两个案例都不严谨,因此只是作为小编的举例说明。
每年保险公司都要进行大量的理赔工作,理赔的资金帮助很多困难的家庭度过难关。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理赔的事实没人会知道,然而“保险公司不赔”的谣言,却总是能够传得很远
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讲,在投保时如果担心最终理赔不成功,就需要懂得两个道理,一是对保险公司需要如实告知;二是特别注意两年的不可抗辩期。如实告知是为了避免骗保的行为发生,而不可抗辩期是对于投保人来讲,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如果投保者在这两年内,投保人因为自身故意导致过失的,保险公司是有权拒赔和解除合同。但合同成立了两年之后,保险公司不能已未如实告知为由而解除合同或拒赔。所以消费者们只需要做好投保人的基本义务,看清楚合同条款内容,那么就不用担心理赔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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