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投保可以换来好的理赔
保险理赔向来被戏称“两个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这“理赔难”口口相传,加上“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导致国内的保险真心不好卖。人身保险理赔困难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
1、理赔主张不符合保障内容。举个例子,十多年前的重大疾病保险如x寿康宁只有心脏搭桥术(开胸),但现在主流的心肌梗塞的医疗手段为介入术(支架),但这项属于轻症责任,投保人可能以为是心脏病就保呢,结果申请理赔时被拒赔。
这个是目前非“理财”类保险中给人拒赔印象最多的类型,跟销售过程中业务员没(误)讲(导)清(宣)楚(传)有很大关系。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险,目前正处于市场抢夺期,各种卖点噱头层出不穷,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好条款,不是”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一定要看清楚其中的保障责任和免责条款。
2、过度医疗甚至骗保。很多人购买了费用补偿(就是俗称的“报销”)型医疗险以后,生怕没出事保费打了水漂,于是每年都闹两三次“病”且一定要住院,甚至把医院当成疗养院,或联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骗保,结果被保险公司以不属于“合理而必要”的医疗费用拒赔。这种现象前几年较多,现在逐渐变少,不过北京某某地区所有医院上了大多数保险公司黑名单,很难有翻身的机会了。
3、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某些投保人与某些业务员,一个盼着自己能带病投保,一个心想拿到佣金再说,在告知事项上心照不宣般选择了“隐瞒合同订立成立条件的重大事项”(当然了,锅一定要甩给对方),结果在理赔时被保险公司拒赔。
很多网销的互联网保险产品把健康告知内容隐藏在一个不起眼的链接背后,投保人不主动点开的话,无从得知告知事项,也增加了拒赔的风险。若没有仔细阅读详细的保障内容,则容易产生第1类拒赔。
4、购买了续保时二次审核的产品。很多保险产品卖得很便宜,比如农村特别流行的“宝宝卡”,以及某些在线平台网销的一年期医疗险,第二年续保时会根据上一年的理赔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以及调整保障责任,换句话说,很有可能会将上一年理赔过的疾病及相关疾病免责处理,如第二年继续理赔相同或相关疾病则会遭到拒赔。。
5、外借医保卡。很多人(特别是老人)出于各种原因没有参与社会统筹医保,或因为自己每年的医保额度不够用,选择了借用子女或亲戚的医保卡去医院就诊或去药店购买了影响投保的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大三阳)药物。这些外借医保卡的人购买商业保险时如没有如实告知,理赔时存在被拒赔的风险。
6、票据丢失或无法开局分割单等原因。很多人在医院就诊的过程中不慎把医院的票据明细丢失,使用复印件申请理赔遭遇拒赔。有些保险公司或有些地方的社保窗口必须要求票据原件才能报销,不接受医疗费用分割单也拒绝向第二家保险机构开出分割单,被保险人无奈使用票据复印件去第二家进行报销时也会遭遇拒赔。
那作为投保人应该怎么办呢?一句话——不想理赔难,别嫌投保烦。把每个保险合同条款都当作几十万上百万元的合同认真对待,而不是看自己只支付了几十块上百块的保费就稀里糊涂的下单。
7、医保卡有外借记录该如何处理?医保卡有外借购药/就诊记录导致影响保险合同订立的情况,建议选择一些需指定体检(注意不是自行体检)的保险产品,并如实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在指定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体检,当事人主张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人知道被保险人的体检结果,仍以投保人未就相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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