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可以避债”?你还在相信吗?
现今社会大家对各种保险都很感兴趣,保险无处不在,各种险也是层出不穷,相信大家自己本人也会购买保险,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保险知识 ,不知道你对它有什么了解呢?
保险可以避债?《保险法》表示这锅我不背,首先要声明的是,"避债"行为,也就是逃避债务行为,这在全世界都是非法的《保险法》作为我国的保险基本法,是断然不会告诉你"我可以干违法的事情!",这个我们稍微动动脑子就可以知道。大众所认为的保险"避债"功能,一般都源于《保险法》的第2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但是,当被保人或受益人拿到保险金后,保证金就已经成为了被保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资产了,如果被保人或受益人存在债务纠纷,这笔到手的保险金肯定是要用来还债的。那说了这么多,意思是"保险"和"避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其实,也不尽然!
保险虽不可以避债,但可以有效实现家庭债务风险隔离,保险由于其结构的特殊性,通过一定的保单设计,合理安排保单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可以使得保单具备一定的家庭债务风险隔离功能,间接实现所谓的"避债"功能,针对不同险种,不同身份所享有的权益,那么,根据以上分析,为了避免保单的现金价值、红利、现金价值、保险金等被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在设计保单的时候,应遵从风险隔离的原则,即提前预判出最有可能出现债务风险的那个人,然后尽量避免将保单的大额财产性权益分配给他。
下面举个例子来感受一下人寿保险中,将可能的被执行人设计成被保险人,是如何实现家庭债务风险隔离的:
A的爸爸有一家上市公司,近来他风险意识剧增,想给自己买一份人寿保单,经过咨询后,保单的设计为:投保人A的爷爷,被保人A的爸爸,受益人佩奇,保额100万。一年后,A的爸爸突发心梗去世,留下了300万的债务,那A需要替爸爸偿还300万的债务吗?保险金所得100万元必须要用来偿还债务吗?答案是:可以不还。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A在继承遗产时需要清偿爸爸的生前债务,但是根据《保险法》第 42 条,在保单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所以,A只要选择放弃继承爸爸的遗产,那么爸爸生前的债务也就不需要清偿了。大家明白了吗?
好了,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分享的文章已经分享完了,不知道对大家有没有什么启发,有什么好的想法大家可以留言评论,一起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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