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篇文章,不要再吃保险停售的套路了!
关于这个保险停售的话题,究竟要不要说,我犹豫了很久,因为这样做,很可能会让一部分人觉得打脸,也可能挡了一部分人的财路。但是,Love who
who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了。过去的几天,保监会连续发了两个文,所以接下来一段时间,估计保险公司的人会很忙。
一个是告别“附加万能险”,见证一个时代的结束中提到的《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很多产品要整改停售,那也就意味着要开发更多的新产品。当然,销售部门的人和代理人也不会消停,因为要(炒)停售。
但是,别忘了另外一个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看看全文(不少人应该看过了,但是涉及到饭碗的事情,多看一遍无妨):
《通知》要求: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立即对2016年以来公司销售管理合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对“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将列为免责病种”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的炒作行为和销售违规问题开展全面清查和责任追究。
于2017年5月31日向保监会报告!
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真查实改以及迟报、瞒报的公司,将依法严肃查处,采取包括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对于炒停售,自我入行以来,一直有公司不停的用,反复的用。嗨,你别说,还真管用。我曾问过某家大型公司机构培训负责人,他说,狼来了的故事年年讲,但是真的有用啊,一听到停售,代理人每次都兴奋,产说会客户都齐刷刷的,这一招鲜能吃这么多年,他自己都觉得邪乎。而官老爷呢,虽然一再强调不得利用停售刺激业务,但是无奈泱泱大国,几百万代理人,管得了总公司管不了机构,管得了机构管不了代理人。再说了,法不责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它去吧。所以,你管归管,我炒归炒,基本都是这种节奏。像这种明令核查并限时报告的行为当真是第一次见到。对于我这样希望行业健康发展的正义之士来说,真的忍不住拍手称快(此处有拍马屁嫌疑,但是真心话,这行业真的好了,咱们这些打工的,才能有更远大的将来不是么?)。
三四月份时,我就曾连书三篇关于停售的文章:
快醒醒,返还型健康险要停售啦?!
真相︱关于4月1日大批产品停售。
三说停售︱某公司新产品都降价了,你还在炒作吗?
插播完了,继续《通知》里的相关内容,《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与薪酬和职级挂钩的内部问责制度。对于出现销售误导等违规问题、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和个人,应当从严从重给予经济处分和纪律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高管人员采取限薪、降职、停职等处罚措施。
对于以下八种行为,明令禁止:
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实际并未停售;
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以历史较高收益率披露宣传并承诺保证收益、以培训方式变相从事营销活动夸大产品收益;
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将银行存放的满期保险金续签保险合同“存款变保险”;
因销售误导问题导致非正常给付与退保群体性事件、重大违法案件等;
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指挥、决策、组织、实施或者参与实施销售误导行为,或者指使、教唆、帮助、直接或者间接授意他人实施销售误导行为,以及有直接管理职责,但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或纠正销售误导行为;
通过虚假客户信息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其他因销售误导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引发较大风险的情形。
每一条,都能在朋友圈找到对应的文章:
遗产税要来啦,快用保险来避税;
拳头产品停售,新产品要涨价,快来买;
渠道专属,限时销售,下有保底,上不封顶。
......
我走过最远的路,是停售的套路。此等场景,何其熟悉。繁华的步行街上,店铺门口挂着横幅:甩卖,跳楼价,最后一天......火车票已买好,行李已打包......
第一次看见,心一动,进去看看吧,说不定能淘点便宜货。两个月后,心想,怎么还没撤店?结果,两年后,小店还是那个小店,横幅还是那个横幅,只是门口多了个抠脚丫的店主。而你,大概只会来一句,我kao,这么low,搞什么搞。从今以后,再也不会光顾这家店,甚至还对曾经淘到的东西心生嫌隙。
保险,亦无例外,甚至更恶劣。所以,停售虽刺激,切莫贪心。否则,啪啪啪是激情,啪啪就是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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