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人感染致命病毒,5名新生儿已死亡:医疗事故频发,到底谁来负责?
5 月 26 日,财新网曝光了血透患者感染丙肝的事件,东台市政府翌日发布了通告,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 69 例。
而就在两周前的 5 月 11 日,广东省卫健委刚刚处置了顺德第一人民医院一起造成 5 名新生儿死亡的严重医疗事故。
短短半个月时间,七十多个家庭因医院医疗事故陷入悲痛绝境,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今年4月末有家长在网上爆料称,自己的孩子在4月6日出生,Apgar评分完全正常,只是由于早产在NICU观察。
4月7日至10日,医生告知孩子入院时,发现出现“一种支原体细菌”感染等症状,同时,医生告知家长,这种细菌很容易对付。
但4月11日,孩子病情急转直下,上了呼吸机。顺德医院表示孩子患有肺炎、肠胃不好,需要转院,却并未告知具体的病原。
当日转院至广东省人民医院后,孩子才被初诊为败血症。文章说,孩子转院时已经爆发了感染性休克,病情危重。
4月12日至20日,广东省人民医院检测发现病原为“肠道病毒”,虽然又经过一个多星期治疗,但最终孩子不治身亡,死因被诊断为“病毒感染致严重凝血功能异常+颅内严重出血+多脏器衰竭”。
短短几日,像这样没能活下来的孩子,有五个。
此后,据国家卫健委通报显示,从4月1日起该医院新生儿科陆续出现多起不明原因发热,在此期间医院共收治患儿120例,其中有27例都出现了不同程度发热症状。
事已至此,我们不禁要问:
到底是什么,能让这么大批量的孩子经受同样的病痛折磨?
官方发表申明称,导致现象发生的原因,是医院违规操作与事故发生后医院对实情的隐瞒不报。
于是几十名新生儿就在医院毫无责任心的违规操作下被交叉感染,并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惨剧。
虽然最后医院负责人被免职,顺德涉事医院也被三甲医院的资格,但这又如何?
先不说5名孩子逝去的生命,就是剩下那22个孩子的健康,医院也偿还不起!
然而这起事件并没有给医疗界敲响警钟,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人民医院血透室致使病人爆发院内丙肝感染的事故接踵而来。
据相关媒体报道,感染者是在4~5月间陆续被发现的,几十名接受血液净化技术的患者被先后检测出感染丙肝病毒,感染原因就是血透室违规操作。
在发现了一例丙肝抗体阳性病人后,江苏东台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就对在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161名患者进行了筛查,最后发现共有69人感染了丙肝。
这几乎是几十年来最大的血透感染事故。
这些透析患者本就走在生命的边缘,免疫力低下,透析后的感染更是给他们重重一击。
既然血透室感染风险如此之大,国家难道没有什么规范和防护措施吗?
不。有的。
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就公布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对该方面进行规范:
携带乙肝、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那为什么江苏东台市人民医院还会发生那么严重的事故?
东台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曹国曾解释说:
一是由于医护人员手部卫生消毒、透析时所使用的相关设备消毒以及透析区域的消毒措施执行不规范;
二是人力不足,按规定,每名护理人员一般负责 6 台透析机器的操作,但在该院,一名护理人员要负责 9 台机器;
三是该院血透室丙肝病人血透隔离区与正常透析区存在通道共用的问题。
但专业人士立马指出其中漏洞:
这几点原因远不至于让超过 40% 的受诊患者都感染丙肝,这样大规模感染只有可能是透析器复用所致。
可院方不承认,他们仍然在避重就轻。
虽然事故尚在调查,但责任处理已经先行。
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事件通报,院方16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院方为受感染患者提供免费医疗。
是的,感染后的医疗是免费提供的,感染后的血液透析是免费的,可是又有谁希望成为卫生安全事故的受害者,以获得一张治疗的免费券呢?
诚然医疗系统已是一个不堪重负的系统,我们也能理解医疗工作者的辛苦,但是面对这样因漠视生命、违规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谁又来为患者的无辜买单?
其实类似医疗事故我国时有发生。
有学者对 1996~2016 年国内发生的丙肝感染暴发事件进行回顾分析,共检索到 17 起丙肝感染暴发事件,其中因血液透析导致的丙肝感染暴发事件就有 10 起。
2011年,多名患者在河南新安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感染丙肝;
2013年,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发生群体性丙肝感染事件;
2016年,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医院有26名患者因血液透析感染丙肝……
这些事故都有共同的内在逻辑:每一次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都有一个管理失误的幽灵。
感控意识薄弱,操作过程不规范,不安全注射,标准预防不落实等等......每一点漏洞,都可能是病人被加叉感染的致命原因。
病人本来是到医院求医治病,却因此感染了新的疾病甚至丧命,这种情况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难以接受。
而医院、医生、护士……他们作为病人眼中的救命菩萨,但凡有一点牢记自己的使命、尊重每一条生命,就不会让违规操作横行,让医疗事故夺走无数本可以灿烂的生命。
事已至此,锦妹只想替受害者问一个问题——患者应如何索赔?
首先,相关地区会成立相关调查组,对相关感染者进行药物及相关辅助治疗,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院方承担。
在此之外,感染病症的部分患者能被完全治好,有的可能转为慢性,还有的可能造成不可逆的身体损害或死亡。
因此,院方会在医疗赔偿诉讼中被判处赔偿除常规的医疗费、交通费、陪护费等实际花费外的其他费用。例如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受害患者及家属可以通过申请第三方调解或法院诉讼进行索赔。
虽然谁都不想遭遇医疗事故,但如果发生,我们决不能退让一步。
该让医院付出的代价,一点都不能少。
锦妹是保险从业者,深知我们买保险就是为了能在遭遇意外后得到充足的金钱赔偿,以此换取更好的治疗。
但如果这个治疗本身就不让人放心,我们做再多保障和防护又有什么用?
希望医院能真正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别让更多医疗事故污染这个神圣的救护所。
天堂地狱只在一念之间,患者的生死也只有一线差别。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唯有万般谨慎小心,才对得起来这世上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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