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医保缴费年限是这么说的
大家都知道,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就不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那么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如何规定的呢?
一、缴费基数和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
二、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是如何调整的?
起付标准由现行一、二、三级医院的400、500、600元分别调整为400、700、900元。其中,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大家也都发现了并没有调整。这样的举措主要目的是希望轻病患者尽可能到低级别医院就诊,既可以帮助患者节约资金,也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参保人员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根据医院级别的不同,个人负担的比例也不同:起付标准以上到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分别为:一级医院10%、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20%;10000元到4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一级医院8%、二级医院10%、三级医院12%.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年度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
四、对最低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男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20年。
达到或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如何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
自1995年5月起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或虽未连续缴纳但能够补齐所欠缴医疗保险费的,那么1995年5月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含补缴)年限合并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并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招用工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六、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补缴医疗保险费时,将补缴当年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费平均缴费基数作为基数,这个还是比较公正合理的,按补缴当年规定的比例缴纳。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额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注:具体情况以各地方政策为准。
所以要注意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不同的,还是建议早交早好,尽早缴纳医保,才能使用的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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