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值得买吗?你怎么看?
多倍保是一款“保障病种多、赔付次数多、保障期限长”的重疾险产品,号称只需“交1次保费,最高可获7重赔付”。 投保人年龄可以从30-55岁,这是一款轻症重疾多次赔付,而且还包含身故责任的终身重疾险。
就这样乍一看,哟!这保险堪称完美呀,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值得买吗?
来扒一扒坑
1、癌症多次发生,赔付间隔期需要5年,大大提高了赔付门槛
医学专家称,80%的癌症患者发现肿瘤患者的复发和转移是在手术根治术后3年左右,10%的癌症患者是发生在治疗后5年左右,这也是为什么用“五年生存率"的概念去评价某一癌症的治疗效果的原因。
表面上看多次赔付很合理,也很诱人,但恰恰就是这个五年间隔期是一个坑,超过5年都可以认为癌症是治愈了。
大部分保险公司中的多次赔付,间隔期只有90天,还有180天的。
2、多次赔付只保到85岁,设置不合理的保障期限
多倍保在85岁之前,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各组别对应的单一组别给付限额之和为限,85岁之后,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85岁之前,例如,张三40岁患了第一组疾病,累计赔付达到了300%的保额,那这组疾病责任就终止了;55岁,又不幸患了第二组疾病,这时给付一倍保额。
又例如,李四85岁之前很健康,没有患病,85岁之后患第一组疾病,保险公司给付一倍基本保额之后,合同即终止,惊呆了吧,后面就不赔付了。
所以对高龄老人很是不友好,但恰恰高龄患病风险最高。
3、同一组内的轻症重疾共享保额
简单点说,举个例子,张三在合同期内患了轻度脑中风(轻症),获赔付相关疾病分组的20%基本保额;后来很不幸,又陷入了深度昏迷(同组重疾),这时候就只能获得80%的保额了。这就共享了保额。
4、首次确诊轻症,不能豁免后续所有保费
大家可能认为小编乱说,明明合同上有豁免呀,的确有豁免,但请看清楚豁免条件是“累计给付疾病的保险金达到疾病保险金额时”,意思就是要被确诊有5次轻症,每次赔付20%,这样5次就赔付了100%,或者就是得一次重症达到赔付100%,后续的所有保费就豁免了。请自行脑补得5次轻症豁免是个什么概念?
来来来,再去瞅瞅其他保险公司,人家可是只发生一次轻症,即可以豁免续期保费了哟。
所以,综合上述,多倍保里中看不中用的条例很多,理性选择重疾险,可以从轻症赔付比例、疾病分组情况、间隔期等切实保障,以及缴费灵活度等人性化指标来权衡。擦亮眼睛挑选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才是最好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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