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防癌险保险责任有哪些?防癌险和重疾险搭配购买好吗?
在这个谈癌色变的社会,大家对于癌症的恐慌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对癌症疾病本身的恐惧,更是对于高昂的治疗费感到无奈。癌症危害大,治疗费用也高,因此许多人都会提前为自己投保一份防癌险,来抵御未知的疾病风险。但同时许多朋友也想知道防癌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看看防癌险的保障责任到底是怎样的。
一、防癌险的定义
防癌险属于健康险的一种,其特点是主要针对癌症提供保障。众所周知,癌症也分轻重缓急,癌症中的轻症是原位癌,重疾则是恶性肿瘤,不同的防癌险提供的保障也是不同的。其本身也分消费性和返还型,具体哪个更好,也看投保人自身的情况。
二、人寿防癌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人寿防癌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癌症确诊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合同范围内的癌症,可返还已交保费总额,同时合同终止;如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合同范围内的癌症,则以100%保额赔付,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2、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如果确诊合同范围内的特定癌症(如女性乳腺癌,男性前列腺癌等),保险金额外赔付30%,这部分是不算在基础保额内的,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3、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合同范围的原位癌,可返还已交保费总额,同时合同终止;如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合同范围内的原位癌,则以保额的30%赔付,但是最高赔付限10万元,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4、癌症康复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合同范围内的癌症,并且被保人在三十天后仍健在,则赔付20%保额,如往后每年都健在,给予一年一次的赔付,赔付额累计到达基本保额后,合同终止。
5、豁免保险费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合同范围内的癌症,则余期未交保费给予豁免。
6、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人18周岁前不幸身故,赔付额是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中较大者;如被保人18周岁后不幸身故,赔付额是105%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中较大者,同时合同终止。
三、防癌险和重疾险搭配购买好吗?
有些朋友有疑惑,自己已经购买了防癌险,还需要购买重疾险吗?两者组合搭配购买会更好吗?其实,防癌险和重疾险是各有优势的,有预算的情况下,建议是选择搭配购买更好的。这样可令咱们每一分保费的支出都能获得最有效的保障。
举个例子,相信你就懂了,上海的一位30岁女性Amy,在外企工作,月收入为20000元,Amy为自己设定的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险年缴费为15000元,但如果她把这笔钱全部都选择了综合的重大疾病险的话,就只能购买30万元左右的保额,因此她的保险顾问建议她,为了获得更好更高的保障,可以为自己购买50万元基本保额的防癌险,并搭配20万元的基本保额的重疾险,这样一来,总保额就提高至70万元,但是保费仍然是15000元,除此之外,还能兼顾到发病率最高的癌症病种,这样的购买方式Amy非常满意。
通过以上的例子,你就懂为什么建议防癌险和重疾险搭配购买了吧?
关于人寿防癌险保险责任的内容咱们今天就说到这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咱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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