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终身疾病保险详情,保障范围有哪些?怎么进行赔付?
生病是常有的,不生病真的是很难的,在爆发新冠之后,越来越多的对于健康的防控更为看重。但是购买疾病保障险种,不是在网上随便看看就可以投保,我们需要详细了解产品具体保障条件,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国寿终身疾病保险详情,保障范围有哪些,以及是怎么进行赔付的?
一、国寿终身疾病保险详情
由中国人寿推出这款终身疾病保险,投保年龄约定在18-60周岁,在保障方面提供了提供120种重疾、30种轻疾、20种特疾疾病保障,还有特定重疾额外给付和身故保障,还有几种可选保障责任:
1、重疾保障:120种重疾,在合同生效之日到等待期180天之内,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疾病症,按照约定赔付已交保费,同时合同终止;
在等待期180天过了之后,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疾病症,按照约定赔付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取最大值赔付,同时合同终止。
2、轻症保障:30种轻疾,在合同生效之日到等待期180天之内,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病症,按照约定赔付已交保费,同时合同终止;
在等待期180天过了之后,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病症,按照约定赔付基本保额的百分之20,同时可以赔付六次,赔付完成之后,合同依旧有效。
3、特定疾病保障:20种特疾,在合同生效之日到等待期180天之内,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特疾病症,按照约定赔付已交保费,同时合同终止;
在等待期180天过了之后,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特疾病症,按照约定赔付基本保额的百分之50,赔付一次,同时合同终止;
4、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这是在赔付疾病金之后,额外给付的,条件是在等待期过后,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特疾重大疾病之后,额外支付基本保额的百分之50给到大家。
5、身故保障:合同生效之日到等待期180天之内,因疾病身故,按照已交保费赔付,同时合同终止;
在等待期180天过了之后,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身故的,按照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取最大值赔付,同时合同终止。
二、国寿终身疾病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形
在合同中我们有理赔的范围,也就是不予理赔的情形:
1、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以及杀害
2、自杀行为,在合同生效两年之内自杀,除了被保险人没有民事行为外
3、被保险人又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更多免责条款,可以查看详细合同计划书。
三、国寿终身疾病保险怎么进行赔付
在出险之后,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情况
在说明情况之后,提交相关的理赔材料,注意,材料内容要事实符合,一旦保险公司审核不符合事实,这会耽误理赔
在审核通过之后,会进行电话具体赔偿的金额,协商一致之后,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到账方式,以到账时间给到大家。
以上就是关于国寿终身疾病保险详情介绍,还有需要了解终身疾病保险相关问题的,欢迎大家随时在线咨询米保险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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