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合算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这个词开始慢慢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越来越多,老年人的生活也越来越受关注,有许多子女为了尽一份孝心,开始为自己的父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合算吗?接下来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对于55周岁(含55周岁)至75周岁的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相关详细条款如下:
第二条 凡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至7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骨折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原因造成《意外伤害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中一项以上残疾时,本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第五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骨折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三)被保险人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四)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八)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九)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十)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动、武装叛乱。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骨折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二)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四)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五)被保险人从事雇佣活动或帮工活动。
我们根据以上条款可以知道,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是合算的,小编建议老年人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要同家里人商量,仔细阅读相关条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子女也应尽自己该尽的责任,并不是说保险就是万能的。当然,保险也是必须时刻关注的,想了解更多相关保险资讯,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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