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对于老年人的照顾和护理也越加重要,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里面并没有包含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项目。那么没关系,其实我国已经启动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就让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近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将会用1到2年的时间,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首批包括上海、广州、山东青岛、河北承德、吉林长春等15个试点城市,试点期间,该制度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2.2亿,其中失能和半失能人数超过4000万,需要被长期照料看护。这些老人及其家庭难以支付长期护理服务所需的高额费用,政府的补助力度有限,远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否满足这部分人长期照护的需要、适当减轻家庭负担呢?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探索“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介绍,老年人卧床不起需要照料,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高昂,养老金无法解决,医疗又不能涵盖,为了规避失能人员生活照料风险,我国建立了这一相应的险种。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应将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为我国现有“五险”之外的第六项社会保险制度。当前,应尽快实现失能等级鉴定和护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的全国统一,消除对推广长期护理保险的障碍。
《指导意见》规定,长期护理保险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以长期失能的参保人群为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所需的费用。如老龄化程度已达26%的日本,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由政府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此次对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的筹资渠道,《指导意见》明确,试点阶段,试点城市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 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
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 并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济、 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待遇保障方面,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将根据参保人享受的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等,相应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总体基金支付水平控制在70%左右。通常情况下,患者的失能程度决定着护理服务的强度、时间和花费。因此,护理服务的分级,是这项保险中定价收费、确定报销比例的前提。就在本月,北京海淀区出台了“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的地方性办法,其中关于失能服务标准,围绕着“吃饭、穿衣、睡觉、如厕”4项内容,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将老人的失能程度做了4种等级的划分,相应享受900~1900元不等的服务。褚福灵认为,应尽快实现失能等级鉴定和护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的全国统一,在不同身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照料要求和待遇。
目前来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只是在全国范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待真正全面普及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
我们专注保险测评,为你寻找高性价比产品!
保险上的任何疑问,请进入微信搜索顾问微信号:YKJ6060(点击复制微信号)
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想要了解的保险知识,欢迎访问米保险。
相关阅读
下一篇:购买保险时,应该注意什么?
>>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