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行业工伤保险购买条件
俗话说工字不出头,就是说打工是没有前途的,没有出头之日的,但我们又有多少人有能力,有本钱去创业,做一个成功的老板呢!因此很多人为了求安稳的生活,都只能去找工作。每个人找工作都会根据个人喜恶,个人能力,行业前景等综合考虑。虽然说建筑行业风险很大,很容易受伤,但不少人对建筑行业还是充满了兴趣。说起建筑受伤,就不得不说说长春建筑行业工伤保险购买条件了,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购买长春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有什么条件呢?
参保条件: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单位或建筑工地在长春市的外地建筑企业
新参保单位首先登录长春市医保网(http://www.ccyb.gov.cn)下载新参保录入程序,把录入程序安装在电脑上,人员录入见程序文件夹中“相关表格及说明”中的“数据采集软件说明”。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设项目中有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需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后加盖公章、法人章;
7.录入信息后打印的人员信息汇总表两份(用A3或A4纸打印);录入人员信息中的人员分类和上年月平均工资必需填写(上年月平均工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填报)。
8.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9.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上报U盘(将C盘sjcj文件夹生成ac01、ab01两个文件拷贝到U盘中)。
说明:长春市的建筑业,办理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或企业是外地的,在长春市区内有建筑工地,方可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
注:经咨询医保局官方客服,如果新办建筑施工企业,还没有资质没有中标合同等相关资料,如何办理,客服人员解答:“按手续准备,以窗口审核为准”。因此,希望各企业针对自己的情况到窗口咨询。
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出台
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也是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建筑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吉安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均应按《方案》为职工(含农民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派往项目的管理人员除外,下同)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严格审批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抓住“一头一尾”,即抓住建筑项目开工、竣工两个重点环节,促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出具其参保证明。从《方案》施行之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对所有新建项目均应查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实施检查,将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设项目,通报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建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建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作出责令工程项目暂停施工或者终止施工的决定。
参保方式灵活
由于建筑业职工流动性较大,《方案》规定,建筑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时既可以选择常规的按单位实际用工人数参保,也可以选择按建设项目整体参保,不强求实名制,为建筑工地灵活用工人员参保开辟了新通道。
建筑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进行费率浮动。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项目为名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总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职工工伤保险费的缴纳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明确缴费比例按项
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暂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1%缴纳工伤保险费。2014年12月31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按照工程实际进度确定应缴保费。具体计算办法为:工程总造价×0.1%×(工程剩余施工期/工程总施工期)。
按照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已参保的建筑工程项目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的收支情况,进行费率浮动。具体计算办法为:支缴率大于100%小于等于120%的,按工程总造价×0.1%×20%补缴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大于120%小于等于150%的,按工程总造价×0.1%×50%补缴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大于150%小于等于300%的,按工程总造价×0.1%×200%补缴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大于300%的,按工程总造价×0.1%×400%补缴工伤保险费;发生了工亡事故的建筑工程项目按工程总造价×0.1%×400%补缴工伤保险费。建筑工程项目在工伤保险期限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费率浮动的,按浮动后的最高费率补缴保费。
确定参保期限
《方案》还明确指出,2015年1月1日后开工的建筑项目应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14年12月31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2015年底应有60%的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底,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要达到80%;2017年底,所有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部要参加工伤保险,其参保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在建项目的参保期限自参保次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建设项目合同延期的,总承包单位于合同期满前30日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备案。
以上是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关于长春建筑行业工伤保险购买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小编提醒广大朋友,无论你是从事建筑行业,还是从事教育行业,还是从事销售工作等等,都应该购买工伤保险,因为任何工作都可能有风险,有时意外还会突如其来,所以我们要提前购买好保险作好准备。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保险知识,欢迎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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