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跨省门槛费是多少?
有医保,看病更加放心。当然,我们最好奇的就是医保报销的情况,毕竟,这是和人们在看病支出的费用息息相关的。另一方面,交通日益发达,很多人还有异地跨省看病的经历,个人的医疗保险也是有用的,对于湖北省的人们来说,大家也很好奇医保异地报销的情况。那么,湖北医保跨省门槛费是多少?现在就由小编来介绍一下。
关于湖北医保跨省门槛费,实际上说的就是湖北医保跨省的起付标准,其规范名称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只有在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才可根据相关医保政策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没有超过起付标准的,不予报销。具体如下:
一、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关于湖北医保跨省,有一个重大消息值得关注,那就是医保直接结算服务的开通。
湖北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凡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以及需要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职工、城乡居民,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均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患者只需要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就诊医院进行结算。有效地解决了异地就医人员医保报销周期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劳累等难题。
湖北省17个市州医保结算系统已通过省级交换平台与国家结算平台互通。目前改省已有57家医院已被列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另有60家县级医疗机构正在联网测试。来自四川、湖南等23省的110多名参保患者已在湖北直接结算了住院医疗费用。
据介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参保人员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前,要先到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
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关于湖北医保跨省门槛费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在今天的文章,小编还和大家介绍了湖北省医保跨省结算系统的开通,这也大大方便了当地人们看病就诊。只要通过备案,就能享受医保直接结算,再也不用为医保报销跑来跑去了。想知道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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