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保卡帮家人买药竟会遭拒保?
作者个人微信:mbb1470
在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医保卡买药如今已经成为很常见的事了,不知道大家是否因此遭遇过拒保的情况?今天米保险就要带大家看一看,医保卡帮家人买药遭拒保是怎么回事,遭拒保该怎么办?
上周一位好朋友买重疾险遭拒保了。
核保人员认为她有既往病史,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直接拒保。
其实她本人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的体检,报告都正常。
据了解,她每年医保卡里的钱用不完,都会给父母买高血压、糖尿病、降血脂的药。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讲,生病比较少,医保卡的钱都花不完。但是家中老人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卡里的钱常年不够花,于是就拿自己的医保卡去给长辈买药。
这种很“孝顺”的举动,同时也为日后给自己买健康险,埋下了隐患。
鉴于上述医保卡买药的情况比较常见,这里统一给大家科普下。
外借医保卡,如何“自证清白”?
①如果只是买一些外用药,例如创可贴、碘酒之类的,或者是家庭常备的一些感冒药、维生素,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②如果是帮家人购买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药的话,那就要注意了,这几种疾病是重疾险投保的“大忌”,几乎每家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中,都会提到。
买过上述的药,投保前应该主动告知。建议跟保险公司联系,主动提交自己近几年的体检报告,并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要求操作,澄清自己的身体状况。
每家保险公司核保要求不太一样,有些保险公司是可以按标准体承保的。
关于“两年不可抗辩”,你真的了解吗?
有人会问,线上投保不用体检,是否可以先隐瞒这些情况,如果能通过核保,买到重疾险。根据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过了两年“安全期”,是不是就没事儿了?
保险公司核保时没发现,承保了,后期理赔的时候才发现有病史,最后纠纷上演,不是没有过。
根据保险法第16条: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的责任。
很多人异想天开地解读这个条例:“有病投保,熬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一定得赔钱。”
这里面有天大的误会。该条例重点在“解除合同”,跟能不能获得理赔是两码事。
法律在规定两年不可抗辩的同时,也要求客户投保如实告知。如果确实存在故意欺瞒的情况,无论是否超过二年,都不会受到法律的正当保护,保险公司依然可以拒赔。
因此投保的时候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免给自己留下后患。
医保卡给家人使用的正确姿势,看这里!!!
也不是所有地区的医保卡都不能给家人使用,例如浙江、深圳、厦门、重庆等地就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医保家庭共享”政策。
例如在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积累超过4051.8元,超过的部分可将其授权给家庭成员使用。
但是有前提条件,先办理关联手续。
关联后,就医时遵守“谁看病挂谁号”的原则,家庭成员就医时出示的还是就医者本人的社保卡。
如果医保卡余额比较充足的保粉,有跟家人分享余额的需要,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政策。
在文章的最后,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外借或用自己医保卡帮亲朋好友买药可能引发的麻烦了吧。因此,米保险想提醒大家尽量不要随意外借医保卡或是购买一些跟自己疾病无关的药,毕竟这些数据都会被“记录在案”哦。
我们专注保险测评,为你寻找高性价比产品!
保险上的任何疑问,请进入微信搜索顾问微信号:YKJ6060(点击复制微信号)
相关阅读:
下一篇:购买保险时,应该注意什么?
>>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