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安行宝的优缺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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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国人越来越喜欢旅游等一些项目,自驾开车公共交通等处处充满意外,我们急需一个能够保障我们日常出行和意外的保险,太平洋安行宝就由此产生了,这是一款两全保险,能够保障我们日常出行意外等一些需求,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仔细看看这款产品有什么特色!
太平洋安行宝两全保险的特色
1、有事百万护驾,没事增值返还。“安行宝”的保障范围包括一般意外、自驾车意外、公共交通意外和巨灾意外,其中自驾车意外、公共交通意外和巨灾意外的每份保障额度均高达100万。更让客户感到放心的是,保险期满时如无赔付,可获增值返还保险金,保险期限为30年期的可返还所缴保费的120%。
2、保费低、保障高、经济实惠。以周女士35周岁为例,选择10年交,保险期限30年期,年交保费1672元,即整个保险期内平均每天1.53元,即可享受30年100万的自驾车、公共交通(车、船、飞机、火车、地铁等)和重灾意外保障。若周女士平安生存至保险期满,将120%返还全部所交保费。
3、“安行宝”灵活的缴费方式、便捷的投保流程、保险期间届满时增值返还所交保险费的功能,更让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省心和安心。
4、“安行宝”,为奔波在外的您和家人撑起一把保护伞。宝马有价显奢华,人身无价系全家。车坏可以修,人坏把命丢。人生路上,且行且珍惜。太平洋寿险“安行保”,千元投入,百万身价,让您安行更安心。
太平洋安行宝两全保险的缺点
1、只保身故和全残,不赔伤残,不承保交通意外医疗;
2、投保有上限,一般不允许超过500万保额;
3、这个算是缺点更算是优点,它承保的交通意外不分交通工具,无论是火车,轮船,飞机还是公交车,私家车,无认是乘坐还是驾驶都是一样的赔付,对于自然灾害都是相等的保额。
安行宝两全保险条款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1)保险期间为20 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10%;
(2)保险期间为30 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05%;
(2)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
周岁(不含75 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
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意外险的两点重要提醒:
1、交通意外险主要还是在交通意外方面,对交通意外等风险提供高额保障,但对普通意外只提供较低保障,比如跌落、溺水、中毒、火灾、触电等,因此建议一定要选择补充综合型的意外险。
2、大部分的交通意外险仅针对全残/高残提供保障,但对未达到全残的普通残疾却没有保障。在选择投保意外险时,可挑选对此有保障的产品,当发生事故时按残《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进行意外伤残赔付。要仔细认清的是:全残保障还是伤残保障,一字之差,责任内容大不同!可以想象肯定伤残的概率要比全残的概率要大。
最后,安行宝活着就能返钱,身故还有保障,特定的交通意外还能赔付10倍保额是他最大的亮点,我们购买保险,就是需要理性消费,看清保险条款,考虑是否适合自己,再下手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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