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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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重点是为了解决大病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医疗保险制度,其根本目的是解决患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那么,南京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群无需再个人缴费,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思想。南京市已明确将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包括: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乳腺癌、耐药肺结核、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食道癌、甲亢、胃癌、脑梗死、I型糖尿病、急性心肌梗塞、直肠癌、结肠癌。
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75%。也就是说,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也有一些情况是不在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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