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二手车过户没有买车险,高速路上出事法院判赔百万!

 作者:伊洪泽  2019-05-11 21:19:56  6148  0

      小编看到一级暗杀令,有张小货车把商家的伸缩遮阳棚刮破了,而围观的人建议走保险,结果发现这个车主的车子还是一个二手车,挂的是临时牌照。而且商业车险还是上一任车主的。于是报案时候,需要问上一任车主原来的车牌号。因为车子过户而产品的保险问题,相信很多朋友都碰到过。本文小编就来说说二手车过户没有买车险,高速路上出事法院判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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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的始末

       2018年的某天,李某驾驶自己的车到京通快速路北京方向某处时,就将车停在了快速路的应急通道上,而车上人员张某下车之后试图横穿快速路。可是恰逢刘某驾驶的车从后方驶来,而刹车不及,因此车头撞倒了张某,导致张某当场死亡。

       而经过北京市朝阳区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如下,

       ①张某的体内酒精含量已经高达148.6mg/100ml,张某进入城市快速路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②李某在非紧急情况就使用应急车道停车,这是属于违法行为。

       ③刘某本起事故中处置得当,是无任何责任的。

       而李某的涉案车辆是二手车,过户之后,原车主已经将该车商业保险进行退保的处理。因为涉及了人伤,所以产生赔偿纠纷。张某女儿将李某和李某车辆原先的保险告上了法庭,并且请求法院判决李某和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一百万余元。

       法院的认为:

       1、李某从第三方非本人人员那么购买涉事车辆,购买了之后原车主将车辆商业车险退保了,李某涉事车辆目前处于无商业保险状态,因此保险公司主张不承担商业保险范围内任何责任,而有事实依据,所以法院予以采纳。

       2、李某认为原车主退保的时候应该通知李某,形成书面协议。这缺乏法律依据,所以法院不予以采纳。

       3、原车交强险是根据保险法和保险法司法解释四之相关的规定。被保标的转让新的保险标的受让人依旧有向保险公司索赔权利。

       所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保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张某女儿主张的其它损失赔付应该由李某承担。

       小编小结:

       1、大家买二手车要在过户后,只要拿到了行驶证就办理保险,而办理保险能够及时生效和零时生效,小编建议直接给保险投保人员说要及时生效的,投保后2个小时左右保险就有效了。要知道现在新车出事儿的大有人在。

       2、小编提醒各位,卖了车后应及时把商业保险去保险公司退保,免得后续的各种麻烦,而且在卖车时要给新车主明说,你去退保也记得让他即使投保,以免出事了产生各种的纠纷。

       3、需要注意高速路应急车道在非紧急情况不要随意停车,要注意放置警示三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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