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五不赔,快进来看看
买保险,除了要知道这一份保险,保什么,不保什么。特别还要了解到,保险什么能赔,什么不能赔。保险公司对于这些都大大小小写在合同里,就是为了控制自己的风险,而我们买了保险的,至少我列出的以下5条不赔,大家一定要知道!
01
意外发生超过180天后,保险不赔
如果医生说,发生意外需要长期治疗,而且十分不稳定的就需要注意了。
这就是所谓的意外险“180天条款”:“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在意外发生日起,180天内因为该事故死亡,保险公司赔偿身故,超过这个时间,保险公司就不赔偿身故。当然也有一些特别的产品,限制时间会稍微变长一些,但是限制依然还是存在。
为什么一定要有这样“180”天的时间限制?
这就不得不提到,保险公司对于理赔的一大原则:近因原则,即在意外事故鉴定中,依据风险事故和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直接的因果关系,来确定保险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当事人确实发生了意外直接死亡,那么事故鉴定就比较容易确定。但是如果意外后住院治疗,并且时间拉的很长,那么就有越多的不确定因素来影响“意外造成死亡”这个结论。
因为后期有可能会发生治疗不当发生感染,也有可能是手术失败等等,所以如果是意外险赔付意外死亡的话,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就规定了一个时间限制。
这也就是“180天条款”的由来。
02
意外险职业变更影响理赔
意外险,对于投保人的年龄和身体情况没有特别的要求,主要是限制投保人的职业。
简单来说,就是意外险在意的是“职业风险”,其实不用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测算,我们也知道,室内坐办公室干活,和在建筑工地干活,两种的风险其实差很大的。
所以,意外险对于“职业风险”较高的职业群体,是比较难投保的,一般都是单位集体投保,单个人进行意外险投保很容易被拒保。
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如果你购买了意外险,之后变更了职业,特别是职业可能是由室内工作,变为室外工作并且和之前比明显有更大的风险的,一定要及时拨打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做保全,询问新职业是否是承保职业范围,如果不在承保范围内,那么也就意味着意外险不保障你了,也不要再傻傻地去续保。
03
意外险个体食物中毒不赔
没错,这里写的是“个体食物中毒不赔”,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可能同样的东西别人吃了没错,但是你吃了就出问题,这是不可控的。
一般来说,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食物中毒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意思就是说,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的,一般是三人以上都发生食物中毒,那么属于“集体食物中毒”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但是如果仅个人发生这样的情况,就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了。
04
妊娠意外不赔
生产是一项风险系数非常高的事件,大多数保险对于这一块都是不做保障的,而且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希望大家要注意。意外险也不知道什么都能保的,具体一点要了解清楚,保险合同里的免责条款。
不过目前,保险公司也开发了专门的生育险,或者母婴险来适应妈妈生产生育这一块的风险保障,不过这是属于场景式的特殊保障了。
05
过劳猝死不赔
是的,在保险公司这边认为,过劳猝死不是意外事故。因为一般过劳猝死都是由于长期慢性疲劳导致的。
保险公司所谓的意外伤害的构成必须具备有三个条件: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
1、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
2、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二、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这里指的是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和残疾。
三、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该条件要求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疾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
而过劳猝死在第三条,明显是被排除在外了。过劳死往往不是突然意外死亡,身体长期的积累,最后导致“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突发疾病死亡。
所以,过劳死不是外来突发事故所造成的,意外险不赔。
06
意外险能不能多份理赔?
答案是,可以的。不过因为意外险也有好几种,我的话就以下面两种来给大家讲一讲:
1、如果都是意外伤害险
首先意外伤害险,是可以重复多份赔付的。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身故,家人可以携带保单、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前往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核定。
2、两份都是意外医疗险
意外医疗险属于报销性,虽然可以多次理赔,但理赔总额不能超过医疗费的总额。比如你有两份医疗险,医疗险费用是4万,是不能通过两份保险来报销出8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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