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险种

故意纵火,保险公司需要赔吗?

 作者:  2017-12-21 14:27:59  14209  0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们保险意识的逐渐增强,我国保险业做到了长足发展。然而,时下,却有一些利欲熏心者,把黑手伸进保险公司,干起了不法勾当,比如故意纵火,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赔吗?

  2001年6月的一天深夜两点多,某地盲残人福利综合加工厂突然失火,该厂在4天前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火灾损失保险的五合板仓库和棉丝仓库受损严重。在接到该厂厂长的报案后,当地公安部门和承保的保险公司于当日凌晨赶到现场。经仔细勘查,发现仓库门被撬,地上有一只汽油桶,从而断定是一起人为纵火案。后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厂厂长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赊欠他厂的五合板等原材料货款,在将原材料转售后,便将主意打在了保险赔偿上,希望用保险赔款偿还赊欠的货款。在火灾发生前4天,厂长一改以往反对投保的态度,亲自将价值仅有15万元的财产谎报为21万元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火灾保险,并在投保后指使该厂一业务员放火烧毁被保险财产。

火灾保险

  从法理上讲,保险公司对此案应该拒赔。

  第一,作为保险活动当事人之一的投保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保险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它以保险双方当事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如果投保人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则该合同无效,保险人可以据此拒赔。在本案例中,该厂厂长在投保时将价值为15万元的财产作为21万元投保,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保险公司与该福利厂签订的保险合同一开始就无效,不受法律保障。

  第二,厂长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驶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代表的厂长虽然对工厂的财产不具有所有权,但他代表着财产的所有者国家或集体在管理、经营、使用着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厂长应对企业财产的安全负责。从保险的角度出发,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根据合同产生利害关系的人均对该财产有保险利益,可以成为该财产的投保人。此外,根据保险国际惯例,投保财产的所有人及其代表的行为视作被被保险人的行为,即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人的行为受被保险人义务条款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企业财产权与经营权分离,实施法人财产所有权。据此也可以断定,作为法人代表的厂长就是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代表。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的行为有效。”所以,厂长作为投保人的行为也是有效的行为。

  第三,厂长的故意行为可视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如果厂长的行为不能视为被保险人的行为,作为企业财产要投保,被保险人又不能是作为抽象概念的国家或集体,因为不可能用被保险人的义务条款去约束国家或集体,这于法理不通,也不合适保险的基本原则。因此,厂长的故意行为可视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应受被保险人义务条款制约。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该条第三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我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后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第四,保险不是救济。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作为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平等的经济关系,其权利与义务都是对等的,即投保人付出多大的代价就享受多大的保险障碍,投保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享受保险障碍的前提。如果投保人未尽义务,且蓄意纵火,保险公司不能也不应该充当救济机构,因为救济是社会福利部门的事。保险公司作为企业,只能按照保险合同办事。

  所以不要总想着害人利己的事,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干起不法的勾当,成为保险业压在肩上的一条重担。每个人都应该依法守纪,共创文明和谐的社会。

   

我们专注保险测评,为你寻找高性价比产品!

保险上的任何疑问,请进入微信搜索顾问微信号:YKJ6060(点击复制微信号)


相关推荐:

    农民怎么交养老保险?

    个人税延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车被人为纵火了,保险公司会赔吗?

上一篇:最全女性投保指南,女性健康投保指南

下一篇:购买保险时,应该注意什么?

>>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排行榜
最新文章
热门阅读

姓名

手机号

该号码能添加到您微信吗?
(注:需要客服添加您微信发放奖品)

验证码



微信号:

点击复制

长按识别二维码或复制微信号搜索添加

成功复制微信号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