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史保险公司拒赔22万,法院隐瞒不代表故意!
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这三个慢性病折磨着无数的人以及他们的家人。而且需要长期服药和忌口,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也让患者抓狂。对保险公司来说,这三种病的患者很头疼。不过对患有这三种疾病的被保人,基本是拒保!也就是我们在投保时候,依据保险公司提供健康告知,告诉保险公司,如果被保人有“三高”之一,基本可以买的保险就很少了。下面看一个案例隐瞒病史保险公司拒赔22万,法院隐瞒不代表故意!
案例的始末
2014年2月的时候,周某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其血压和血糖有点偏高。
2015年1月的时候,周某经不住亲戚的磨缠,用周某的医保卡,去社区医院开了2盒治疗高血压的药,而这也为后来纠纷留下了隐患,因此谨慎借用医保卡。
2015年3月的时候,周某给自己投保了一份两全型重疾险。基本的重疾保额22万。而在投保时候,保险公司健康告知页中的“有是否患有、被怀疑患有的或接受治疗过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史或体检异常告知等栏目里面,周某选择的是“否”,否认了自己的身体有列表中的情况。
2015年12月的时候,周某的糖尿病犯了,住院治疗。就在在住院期间发现其患有脑膜瘤这个重大疾病。
就在2016年2月,周某治疗脑膜瘤于3月份做了脑膜瘤切除手术,周某的病理检查报告显示,周某脑膜瘤为“‘颞部’“非典型脑膜瘤(WHO世界卫生组织把它归类为Ⅱ级)”。而该病理报告结论,保险公司已经认可,认定属于良性脑膜瘤。
手术之后周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过保险公司因为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病”为由拒赔。保险公司认为了投保者没有告知这两种病,影响保险公司的核保决定,所以保险公司决定解除合同而且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没有得到理赔,周某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法院的认为:
1、保险公司健康告知是自己明知有的情况,而周某体检指标不合格,因为很多原因影响无法证明一次体检指标有异常就说明有相关的疾病。
2、医保卡有购买高血压药物的记录,无法关联到周某已知到自己罹患高血压、糖尿病。而周某已经说明,购买记录系其亲属借用其医保卡购买所致的。
3、周某体检之后并没有对相关异常指标有所关注。
4、保险公司没有举证高血压糖尿病与脑膜瘤有直接关系。
所以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周某22万元保险金。
小编小结:
1、单次体检某项指标不正常个人认为这不能作为身体不好的证明。
2、保险公司逻辑方式与法院逻辑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保险公司的逻辑你如果如实告知了,我核保根本是不会让你投保的,也就不会有这个纠纷。法院的逻辑是,被保人想方设法让保险公司成立了合同,保险公司没有发现是保险公司自己的错。
3、其实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真的只有很少保险能买到,而且绝大部分保险都是直接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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