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的第一受益人居然是某金融公司
一个车友,买的车险中,在备注一栏写明,第一受益人是某某金融公司,问这是个怎么回事呢?
我就问,你的车是不是贷款买的车?
他就说,是的,是贷款买车,3年已经还款完毕了;
我又问,还款完毕,有没有到车管所进行解压处理呢?
他说,不知道,没人通知他;
我说,好吧,你需要到车管所进行解压处理,把抵押情况进行解压登记;
你还需要一些手续,就是贷款的金融公司,出具的一些手续;
包括,金融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款完结证明,大绿本,还有机动车抵押登记备案申请表,还有委托书等等;
你只要给你贷款的金融机构,打电话,让他们把这些资料寄过来,就可以了;
不过,好像还需要4S店的一个证明,之后去车管所解压登记即可;
关于第一受益人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抵押权属转嫁的一个问题,什么意思呢?
假设,买的是贷款的车,出了事故,是不是车的保险来进行赔偿?
假设开车的人没了,或者车主没了,那去找谁?
一定是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就是新的负责债偿的主体,那么自然就是金融公司了,对不对?
因为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权是属于金融公司的;
第一:第一受益人,是金融公司是否有问题?
金融机构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就是金融机构,这是贷款车的特性和金融的要求;
虽然,车是你的名字,行驶证是你的名字,但是车抵押了;
难道抵押了,权属也就变了吗?
这个显然是不对的,抵押归抵押,但是在受益人成了金融机构,那就相当于变相的提前还款了;
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条款,为什么呢?
不出事故,车就是被保险人的,一旦出了事故,车就不是被保险人的了,是吗?
那么出了事故,赔偿的保险金归属金融公司,是不是被保险人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呢?
显然这是不公平的;
还有就是,保险法规定了,受益人是人身保险的特有概念,不存在于财产保险中。
那么,财产险中,第三人为受益人的约定,没有法律依据;
金融公司取得保险赔偿金,显然也是不合适的,而且有损公平;
好在的是,一般的金融公司,都只是一个挂名,一般不涉及金融公司的利益的时候,金融公司也非常痛快的出具各种文件,授权书支持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这样第一受益人的事情,名存实亡,就是一道手续而已;
第二:贷款车,第一受益人怎么理赔?
各大保险公司的政策,有所区别,有的公司规定,5000元以下的理赔,不需要授权书;
这也是在无害的情况下,给开出的理赔绿色通道;
若是金额较大,就直接联系金融机构,告知情况,出具理赔授权书即可;
这是保险公司的要求;
一般的金融机构,都会非常的配合;
只要授权,被保险人全权代理一切事宜,愿意将理赔款项打入被保险人的账户,即可;
实际,就是一道手续;
别小看这道手续,若是金融公司不出具的话,你就得不到理赔款;
不过,可以直接诉讼到法院;
被保险人,投保人都是自己,凭什么不赔给自己理赔款?
记得有一起官司,就是这么个意思,竟然官司打赢了,为什么呢?
就是上面所说的那样,没有法律依据,保险法的受益人一说,是针对的继承关系,以及指定受益人来说的;
财产保险,是理赔的财产所带来的损失,不具备继承的法律依据,指定受益人无效;
点评:
一是第一受益人这个条款一直都存在,虽然有点自欺欺人,但是对金融机构和扯住了;来说,都是一道紧箍咒;
两好合一好,那是最好,若是因为理赔关系闹到法院,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不一定会占得便宜;
二是目前的金融机构,一般在自己权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都会积极配合,出具授权书;车主也能得到快速的理赔,这个也算是两好合一好吧;汽车有价,生命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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