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金的“三支柱”系统与结构性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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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三支柱”模式
1994年9月,世界银行在报告《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Averting the old age crisis : policies to protect the old and promote growth)中首次提出了养老金“三支柱”模式,建议居民的养老责任应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今天,养老金“三支柱”模式已经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养老金制度模式。目前我国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基本框架结构为:
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公共养老金”,包括法律强制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主要为从业人员)和自愿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主要为无正式工作的一般居民)两大组成部分;
第二支柱为由企事业单位发起、由商业机构运作的“职业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主要由企业发起)和“职业年金”(主要由事业单位发起)两大组成部分;
第三支柱为居民个人自愿购买的、由商业机构提供的“个人养老金”,包括可以进行税务递延或税务减免的“税惠型养老保险”,还有一般的“非税惠型养老金”。
养老金“三支柱”模式的提出,主要是为了缓解单一的、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养老金制度在人口老龄化环境下所面临的平衡难以持续、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
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公共养老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组成部分。
简单来说,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需要强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无正式工作的一般居民和自由职业者则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即“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只有从业人员可以参保(且强制参加),由公司或者单位代个人缴费。退休的时候,从业人员就可以享受每个月的基本生活补贴。
缴费规则:按照缴费工资基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每月缴纳20%(今年5月1日起降为16%),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每月缴纳8%,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
部分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偷逃社保,在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是按当地最低60%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的。这样做虽然从名义上也减轻了个人当月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因为个人按照基数缴纳8%),但是很容易就会导致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不足。
领取规则: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时可以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后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当地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1 + 本人平均工资指数)〕÷ 2 × 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 1%
个人账户养老金 =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余额 ÷ 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与养老金的领取年龄有关,其中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因为我国60岁以上人口的平均余命为139个月,所以除以139)。
根据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退休人员能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与本人工资水平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皆有关系,因此养老金一定符合“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规律,但同时高收入者也会补贴低收入者。
另外要注意的是,公共养老金的缴费与领取计算公式都是国家适时根据经济情况与人口结构进行调整的,并非固定不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拥有本地户籍,不适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规则: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政府对参保的人员给予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500元及以上档次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领取规则: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后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由中央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 =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余额 ÷ 计发月数
虽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其能为退休人员提供的养老金金额却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差甚远,不仅仅是因为中央确定的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仍处于很低的水平(目前每人每月仅为88元),个人账户由于缴纳和补贴的金额很少(目前每人每年仅2,000元),在退休后能发挥的作用也是杯水车薪。
第二支柱为由企事业单位发起、由商业机构运作的“职业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两大组成部分。
简单来说,如果在企业工作,企业可以选择给自己的员工补充“企业年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一定会给职工提供“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如养老保险公司)去做投资管理。
从性质上看,企业年金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企业年金类型:常见的企业年金有两种类型,缴费确定型(DC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和待遇确定型(DB计划,Defined Benefit)。
缴费确定型(DC计划):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可以少缴或不缴费),待遇水平只与个人账户积累额直接联系。
待遇确定型(DB计划):事先明确或基本明确职工未来的待遇水平(替代率),待遇水平高低一般直接与工资水平、职务高低、贡献大小和工龄长短相关,缴费多少由待遇水平决定,职工个人缴费一般较少。
企业年金现状:中国现行企业年金制度采用完全积累的缴费确定型模式(即DC计划)。政策规定,年金缴费个人部分不得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单位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不得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
目前,为了鼓励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国家对企业和个人缴纳企业年金均提供了一定的税务优惠。其中,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可以进行个税递延,基数4%之内的部分在个人所得税前列支,上限是当地社平工资300%的4%,退休人员可以等到领取企业年金的时候再交税。
联想是中国第一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公司。
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
缴纳规则:职业年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4%。
职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中,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单位缴费中,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采取记账方式,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实行实账积累。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的职业年金只包括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
职业年金现状:据招商证券发布研报分析,中国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大约4,000万人(实账),政府机关覆盖员工大约1,000万人(记账)。如果按照每人月均3,000元的工资计算,2014年10月至今大约4年时间,则职业年金目前实账积累的规模约7,488亿元,未来每年的新增规模约1,870亿元。
第三支柱为居民个人自愿购买的、由商业机构提供的“个人养老金”,包括可以进行税务递延或税务减免的“税惠型养老保险”,还有一般的“非税惠型养老金”。
税惠型养老保险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特定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税收优惠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的养老保险产品。
税惠型养老保险推行政策:2018年6月7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正式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三个试点区域开售,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投保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投保人每月最高可税前抵扣1,000元(实际扣税力度非常有限),待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才交税,其中养老金收入有25%的部分免税,其余75%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纳税(即7.5%)。
税惠型养老保险实施现状:截至2018年底,税延养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7,160万元,承保件数接近4万件。据称,税延养老保险推行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包括:试点区域窄、时间短,税收优惠力度不足,申请流程繁琐等问题,使得推广和用户体验大打折扣。
并且,在今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又增加了抵扣项目,对本来吸引力就不足的税延养老保险再次产生“利空”。经行业测算,由于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税延养老保险的潜在购买人群已经由原先的8,000万人降至不足2,000万人。
非税惠型养老金
现阶段,中国的非税惠型养老金主要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目标基金、符合规定的长期银行理财等。这里主要介绍一下2018年8月正式面世的养老目标基金。
养老目标基金特性: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养老目标基金分类:
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被称为目标日期基金,也称为TDF,是以投资者退休日期为目标,根据不同生命阶段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配置的基金。它假定投资者随着年龄增长,风险承受能力逐渐下降,因此会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型基金等)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被称为目标风险基金,也称为TRF,是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来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的基金。它假设投资者比较清晰地知道自身对基金组合风险(波动率)的目标需求,主要目的是为了向大众提供具有不同层次风险目标的投资方案。
养老目标基金现状:截至2019年5月底,我国共有39只养老目标基金募集成立,包括22只目标日期基金和17只目标风险基金,合计募集规模117.2亿元,持有人户数突破100万户。
中国养老金三支柱发展的失衡
虽然中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三支柱的养老金发展体系,但是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发展正面临着“第一支柱独大,第二、三支柱发展严重滞后”的问题。
养老金第一支柱的特点是广覆盖、保基本。目前,公共养老金覆盖了我国67.3%的人口,参保人数达到了9.4亿人,替代率只有45%左右,并不能满足退休群体(尤其是高收入群体的)的退休养老需求。
养老金的替代率(Replacement Rate)即人们在退休后所能获得的养老金收入与退休前薪酬的比值。目前国际公认的、较为合适的养老金替代率(Replacement Rate)为70%~85%的水平,即我们退休后的每年被动收入能达到退休前年薪的70%~85%,才能维持一个比较安逸的退休生活水平。
第二、三支柱作为第一支柱的有效补充,在第一支柱无法满足退休人员养老需求的时候(即替代率无法达到70%~85%的水平时),就显得更为重要。
2018年,我国企业年金参加员工数仅2,388万人(相当于1.7%的覆盖率),自2014年起一直在2,300万人附近徘徊,没有较大提升,总运作资产规模仅约1.5万亿。这种现状也体现出现阶段中国企业经营压力过大,很难有经济能力在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之余再额外缴纳一份企业年金。而且,就算是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的公司,所能提供的养老金替代率也非常有限,预计不超过1%。
与中国相比,美国的养老金三支柱发展更加均衡,有一套非常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税惠型个人商业养老金也在美国很受欢迎。当然,这也得益于美国从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7%)过渡到超级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20%)有80多年的时间进行准备,而中国只有30年的时间(来源:对不起,我设计的社保,尚不足以应对你的养老危机)。
目前,美国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的替代率约为35%(中国约为45%),第二、三支柱“私营养老金”的覆盖率高达47%(中国企业年金仅为1.7%),替代率为34%(中国企业年金不超过1%)。
从养老金资产占GDP的比重来看,2017年美国三支柱养老金资产规模总和为31.1万亿美元,占当年美国GDP的比重为160.4%,第一支柱仅占总资产的9.3%;而2017年中国三支柱养老金资产规模总和(不包括非税惠型个人商业养老金)为8.4万亿人民币,仅占当年中国GDP的10.2%,且第一支柱独大,占总资产的85.7%。
总体来看,现阶段中国养老金三支柱的发展尚存在严重的滞后和失衡,第一支柱独大,第二、三支柱发展滞后,养老金资产总量不足,难以满足老龄化社会的需求。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危机
谈到中国居民的养老危机,不仅仅是表现在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独大(资产占比85.7%)且替代率不高(约45%),更表现在“现收现付”模式(即当期收上来的养老金缴费即刻派发给离退休人员)下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了“亏空迹象”。
一周之前,我曾在文章《存200万养老,够不够?》中通过数学建模测算得出,一名现时工资2万块、工资平均年涨幅5%的30岁男性,如果想要在65岁退休,需要在退休前存够1,000万,留言区有不少朋友说我是在贩卖焦虑和制造恐慌。
但实际上,贩卖焦虑和制造恐慌并不会给我产生什么价值,大家究竟要不要存钱其实也与我无关。
我的本意,只是想提醒一下像我一样的年轻人,提前做好自己的养老储蓄规划,已经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大家其实可以想一想,作为一名在超级老龄化社会中老去的你,如果公司没有企业年金,自己也没有买商业养老保险,仅仅可以依靠的社会养老保险又大概率会出现亏空,你在退休之后,要用什么去养活自己剩余的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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