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什么样的?
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人们在意外情况下失业时还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可谓是一项非常让人安心的保险政策了。根据政策,全国各地的失业保险金金政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那么领取长沙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在我国,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依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这是对工作者在不可预测情况下失业的一种生活保障方式。那么长沙市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及领取标准如何计算?小编将在以下内容中为你详细介绍,因新政策还未颁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一、长沙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及领取标准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其本人第13—24个月计发标准的80%,如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计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
二、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新政出台
1、费率降至2%,待遇提高5%
创业人员可一次性领取,裁员少的企业可获稳定岗位补贴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近日长沙出台《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这其中便有一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严格按照《办法》实施。
2、提高待遇
保险费率降至2%,待遇提高5%
《办法》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小编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对于仍按老标准缴费多缴的部分,将从10月开始抵扣。保险费率降低,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反升。《办法》明确,从2015年7月1日起,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这意味着长沙市失业金标准由每月1000元增加到1063元,每月每人提高63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长沙市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大家可以对比一下自己所在地区看看有哪些不同。更多相关资讯,各位可以关注米保险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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