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货物保险什么时候买?
最近这几年我们国家对于出口贸易这方面也是发展的不错,因此很多人也开始关注起海运货物保险的
我们专注保险测评,为你寻找高性价比产品!
保险上的任何疑问,请进入微信搜索顾问微信号:bx33358(点击复制微信号)
相关内容,毕竟一次出口贸易自己本身责任也大,肯定更要为货物买个保障安心一些,那么海运货物保险什么时候买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船已经到港了,还可以投保吗?
答:很多客户自己是做CIF价格的,结果货都到港了,收货人问起要保单了,才来办理投保;也有客户虽然没有做CIF价格,但有些目的港需要保单才能清关;还有客户是为了完备做账,后来才想起要保单文件留底用的,等等。
首先,这个货到港的情况下再投保,保险公司是不承保的。而客户因为上述原因需要用到保单作为清关类文件用,那可以另外约定
“不索赔保函”给保险公司,才能出保单(此保单不能用于索赔)。
2,船已经开了很多天,还可以投保吗?
答:有人是因为船东很迟都没有给资料才迟投保的;有人是忘了投保的;也有人是觉得货在海上漂了风险增加了才想起投保的。
综述考虑,保险公司一般是规定:进出口海运的走船7天内的或者没有超过航程三分之一的,还是可以投保的,而需要提供“倒签保函”了(倒签保函就是保证货物在投保前还是安全的意思,投保之后出险的才能理赔)。
如果是超过了走船7天的或者超过航程三分之一的,那保险公司会认为这种是道德风险增加(被保险人是认为风险增高的时候才投保,所以会提高承保条件,免赔额,保费等)。
3,船已经开了5天内,还可以投保吗?
答:在考虑到国际贸易核对单据过程比较繁琐和缓慢,而海运的时效又比较长,保险公司在允许客户倒签单的时间一般是5天左右。
注意:开船后再投保的,都属于倒签保单.
而倒签保单是需要盖章“倒签保函”的。保险公司比较人性化的一点是允许开船三天内投保不用盖章倒签保函(但保险的生效时间是在完成投保时生效)。
4,开船前,可以投保吗?
答:国际惯例ISBP745也对货运险的投保时间日期作了规定:保险单据的起运日期不能晚于装运日期。
意思就是开船之前是可以投保的,这表明运输前就应该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也是欢迎投保人这样做的,因为迟投保会出现道德风险,还有倒签单这种“违规”的麻烦操作。
5,货物出厂前,可以投保吗?
答:很多时候发货人也考虑到从货物到装船之前,还有一段拖车运输的风险,也想海运保险把这段陆运风险也保进去。还有货物到码头后,在码头存放到装船这段的风险(之前的天鸽台风相信大家还是心有余悸)也想保进去。
这个也是可以做到的,而且正常的投保时间应该是起运前就投保的,意思就是出厂前要完成投保。那这段拖车陆运风险和货物在码头的存放风险都可以保进去了。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
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均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理算。
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巨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该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
按照保险条例,不论担保何种险种,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共同海损均属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对于推定全损的情况,由于货物并未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按部分损失索赔。倘若按全损处理,则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交‘委付通知”。把残余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人,经保险人接受后,可按全损得到赔偿。
在进行海运货物运输时,海运保险是一把有效的保护伞,降低损失,转嫁风险是其最基本的保障。
以上呢就是小编整理到的关于海运货物保险的相关资讯,希望可以帮到你哦!如果大家觉得自己还是有不太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毕竟这个还是专业人士懂得多,请多多关注米保险。
相关推荐
下一篇:购买保险时,应该注意什么?
>>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