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如何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人生之路是充满风险的,谁也不可能顺顺利利地渡过一生。有时运气不好,可能吃东西都可以噎着,走路都可能无端端被花瓶砸中受伤,坐飞机都可能会飞机失事等,但每件事发生都有概率,所以有高风险也有低风险,我们面对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买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如何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对保险公司在2015年根据新标准启动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予以明确规定;2014年7月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产品的洗钱风险评估提出了具有指导性和一定操作性的方法。
根据《指引》和《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我们可以试着对保险公司如何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做出一个相对全面的分析,梳理一下保险公司应当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首先,对于设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来说应当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结合实际业务设定符合反洗钱系统抽取规则的标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指引》设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和相关内控制度,这一步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完成。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公司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设定需要结合业务实际,在参考人行《指引》的四大风险因素基础上,增、减风险子项,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标准。《指引》明确提出可利用计算机系统等技术手段辅助完成部分初评工作,因此合理的设计可由系统自行从后台进行抽取并判断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则是关键,这要求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明确反洗钱系统的抽取规则,确定哪些客户指标反洗钱系统可以从业务系统中直接抽取,哪些客户指标系统无法抽取,需要人工判断,这样才能使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具有可执行性,避免出现系统无法抽取,需要大量人工分析的情况出现。这样才能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公司反洗钱工作效率。
第二,设定个人客户和团体客户的不同标准。《指引》中的客户风险指标体系未对个人客户、团体客户进行明确区分,但个人和团体客户在客户信息(例如证件信息)、特定业务发生频率(例如投保人比例规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不同,为避免因设置标准问题导致系统无法在后台直接抽取做出判断,公司需要参考实际业务情况,分别设定标准。
第三,设定初次划分、定期审核、重新划分的不同标准。《指引》第三章对时机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公司除进行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外,需要定期审核客户风险等级,并在特定的情况出现时,例如当客户变更重要身份信息、司法机关调查本金融机构客户时,应当重新划分客户风险等级。因此从操作流程上说,客户风险等级的划分应当分为初次划分、定期审核、重新划分三个阶段(准确的说是两个阶段,一个特殊环节),由于每个阶段客户的风险情况都有所不同,可能处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从划分标准的角度来说,如果要准确划分,公司需要针对这三阶段分别设置不同的标准。当然,初次划分的标准应当是根据《指引》的规定设定的一个最为基础、重要的标准,定期审核的标准则可以在其基础上,参考一定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及保单的风险变化情况,做出一定调整,而重新划分的情况则根据《指引》相关规定可以直接做出设定。
第四,科学设定标准的“例外”情况。《指引》专门规定了例外情况,规定很详细,概括来说,就是保险公司对于风险高或风险很低的客户,可以不采用风险等级评分体系进行评分,直接划分为低风险或高风险。因此科学设定一些例外情况可以节约人力成本,有效配置反洗钱资源。实际工作中,如客户投保的产品确实为保障性或政策强制要求性的产品,且平均保费金额较低的话,洗钱风险极低,可直接划分为低风险。这里的例外以产险产品为多,如《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等,公司可不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但是对于这种例外情况,人行还规定了6种禁止情形,属于这6种禁止的情形不能直接划分。
第五,合理设置不同风险等级的分数区间。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际操作的核心是通过对客户打分,然后按照公司自主设定好的分数区间,将客户划分为对应的风险等级。例如可以设定40分以下为低风险,40-70分为中风险,70-100分为高风险。所以各风险的分数区间设置极为关键,既要考虑到设立分数的合理性,也要考虑到设立该分数后区间内客户的分布数量情况。举例来说,如果低风险分数区间过低,将导致大量客户可能会被划分为中或高,一方面人工工作量较大,一方面公司也面临监管风险。反之如果低风险区间过高,基本没有中或高客户,人行可能认为公司的标准不合理,认为公司可能在规避履行反洗钱义务。因此公司可以考虑抽取一定的历史客户,按照新标准打分后进行分数分布统计,对每段区间内的客户尤其是低、中风险等级客户考虑控制在一定的客户总量比例内,这样更有利公司合理开展此项工作。
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从同业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的划分标准基本是根据《指引》做出,而对保监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产品风险考量较少。如果保监会下发了正式的规范性文件或通知,保险公司可能需要再次修改划分标准。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不同的保险产品进行洗钱风险评估将是以后保险业的一个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方向,产品风险要素估值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例也将逐步提高。
以上是设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要点,除此以外,操作流程也很关键,一方面需要符合监管规定,另一方面,有效、合理的操作流程可以大幅度缩短人工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甚至可以达到优化公司人员配置的效果。保险行业的客户量又极为庞大,每年新客户数达十万、数百万,更有保险公司远超过这一数字。而人行此前要求公司必须对客户进行人工划分风险等级,因此保险公司专职或兼职的反洗钱工作人员需花费大量时间在此项工作上。但由于实际工作中通常低风险客户占总数90%以上,此项工作效果不佳,公司难以真正关注存在中或高风险的客户,因此制定合理的操作流程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操作流程的制定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合规为先。即符合监管规定,上面提到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三个阶段,且每个阶段都有时效规定,公司须严格遵守。同时人行要求公司要对客户进行初评和复评,复评与初评人员不能混同,也须遵守。但这一点同时涉及一个如何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初评的问题,我们下面会再进一步展开论述。
第二,技术保障。如果要想提高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效率,一定要有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现在保险公司通常采用自主研发或外部购买的方式使用反洗钱系统履行反洗钱义务,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应当是系统的重点模块,在系统中完成划分工作也利于客户信息保密及留存。
第三,人机结合。即将计算机划分与人工划分更深入地结合。这一点是第一点中客户初评和复评问题的延伸。由于《指引》规定部分低风险客户的划分可由计算机系统完成,在这一规定的基础上,我们考虑,如果公司确实有合理依据确定客户的洗钱风险极低,那么是否可以规定由系统直接完成此类低风险客户的划分,不再交由人工进行审核?这样操作流程可以极大的提高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效率,将有限的反洗钱资源配置到中、高风险的客户划分和身份识别中工作去,真正符合“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理念。实际工作中,保险公司在提交合理、充分的评价标准后,部分省级分行也认可保险公司这一想法,同意采取这样的操作流程。因此在与监管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最大程度利用计算机划分客户等级,简化操作流程。
我们通过对人民银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保监会《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总结并提示了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要求,然后又对在“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下,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当注意的重点问题做出了一些分析。简而言之,保险公司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关键是在按照《指引》或保监会正式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主、科学、准确地评估本单位面临的洗钱风险,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指标体系,并制定内控办法和操作流程予以执行。另外,根据“风险为本”这一总体工作理念,自主、科学、准确地评估本单位面临的洗钱风险也将是今后保险工作履行其他反洗钱义务的重点和核心,按照监管要求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也必定会为今后的反洗钱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以上是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保险公司如何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得出来保险公司是专业的,可值得信赖,有保障的。我们个人承认风险的能力是有限的,我们何不花少少钱,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安心的工作和生活呢?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请关注米保险哦,也可以给小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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