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失业保险最新标准
内蒙属于我国边境地带,2018年内蒙古人民政府,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实际,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决定调整全区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6月1日起执行。
2018年5月15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更好的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实际,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了解,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我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全部上调10%,即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90%发放;第13~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80%发放。农牧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执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6月1日起执行。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领取失业金。单位方面,需要原单位在辞退日起,三个月内,将被辞退员工工作档案先送至人社局失业中心,工作档案送达后,本人即可办理。本人方面,需带劳动合同解除书或劳动中止证明书两份,单位录用人员登记表两份,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一份,失业那天起三个月内到人社局失业中心办理领取业务。
失业保险金的查询方法有哪些?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说的内蒙古失业保险金的内容啦,希望大家看了对自己有所帮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大家有什么保险问题可以多关注米保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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