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后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赔?法院怎么判?
小编写了一个法院判决案例,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方未报案自行离开,几天后才报案,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拒赔,法院也是支持拒赔的。不过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双方达成和解,并且执行和解协议后。事故的一方被查出事故造成了伤患,保险公司却以肇事方未保护事故现场所以拒绝赔付。保险公司这样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就如本文的这个案例交通事故和解后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赔?法院怎么判?
出租车叶司机是正常行驶的,可是在行车至一转弯路口时因为避让不及和闯红灯的赵某驾驶电动车,大小两车发生碰撞,结果肯定是“肉包铁”的出租车完胜“铁包肉”的电瓶车。碰撞导致车辆受损,赵某也有轻伤。因为赵某闯红灯在先,虽然是受伤了,不过不重。出租车叶司机和电瓶车赵某双方当场就协商了,叶某赔偿给赵某100元医药费。
回家以后,赵某感觉身体非常疼痛,立马报警。成都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本次碰撞事故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叶某需要承担次要责任。而赵某进入成都某医院接受治疗,进行了大手术分别是脾脏切除和胰脏修补手术,一共用了12万多块钱。住脾切除术后伤残鉴定是八级伤残,胰腺修补术后这伤残鉴定十级伤残。
伤残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当然找保险公司。出租车公司为车辆投保交强险以及三者险50万元,申请理赔时遭拒。
保险公司理赔部认为:“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协商赔了100元后各自离去,存在触发三者险免责条款。”就是保险条款中的:事故发生以后,驾驶人在每月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小编看到这段拒赔理由,就想骂这家保险公司了。主要是这个理由太牵强了。因此赵某在出院后,就将叶某和出租车保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而法院认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协商达成了100元的赔偿,这个是积极处理交通事故的行为,赔偿后,双方各自离开,不存在逃离现场。赵某受的是内伤,交通事故时没有发现属于正常。
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需要支付赵某18万余元,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小结:
1、其实小编认为,在本次事故中,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太多,因为保险公司针对的应诉方向错了,导致了多赔了很多钱。
2、这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是赵某闯红灯导致的,交通部门也赵某为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认赔偿,严格执行交通部门的责任比例赔付。赵某这种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会得到应有的惩戒。那么赔付比例会变成保险公司只需要承担总费用中出租车司机该赔的部分。但是保险公司确直接拒赔,引用的条款错误,因此给了违法人员赵某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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