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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保险怎么办?他的社保和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

 作者:  2018-02-04 22:31:12  5953  0

  人难免都会遭遇生老病死,此时最难过的是在世的亲人,对于他们来说除了难过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去处理。就比如说之前有单位的在职员工在死亡后他的保险该怎么办?他之前所缴纳的社保和养老保险又该如何处理呢?小编今天就来说一说。

职工死亡保险处理

  一、职工死亡后社保的处理方法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的处理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只存在个人受益,不存在个人受损。“个人账户基金因故没有领完,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寿命较长,个人账户基金领完了,统筹基金还会继续发放,直到终生。这个缴费不但有本人的权利保障,而且还有统筹的福利。所以这个制度不存在个人缴费后会受损的问题,只存在受益。并且这个待遇每年还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调整,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领不完的养老金真的要“充公”是一种误解,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没有领完是要返还的。据介绍,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共分为三种情况:

  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2.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所以说,个人缴纳部分并不会被“充公”。

  另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它的待遇不仅仅是老年养老,同时还有其他保障:

  第一,伤残待遇。如果在缴费期间因故卧床不起,失去劳动能力,我们会有病残津贴

  第二,遗补养老金。如果缴费人因故死亡了,但是还有需要赡养的父母和抚养的孩子,只要达到一定条件,还能获得遗补养老金

  第三,丧葬费。参保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

  以上就是小编收集的关于职工死亡后他生前的社保和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到有需要的人。所谓人死不能复生,妥善处理好身后事,积极面对生活才是对死者最大的安慰。更多相关资讯各位可以登录米保险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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