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资讯:乌海市上调了2018年度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标准

 作者:张志丰  2018-11-21 21:56:31  8271  0

  作者个人微信:mbb1470

  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一篇资讯:乌海市上调了2018年度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标准。小编觉得这个政策真心不错,很替老百姓着想,非常实惠。如果您想了解实情的话,不要错过下面的内容哦。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
近日,我市根据有关规定上调了2018年度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标准。

资讯:乌海市上调了2018年度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标准

  经过本次调整,伤残津贴每人每月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增加353元,二级伤残增加333元,三级伤残增加314元,四级伤残增加294元,五级伤残增加274元,六级伤残增加235元。

  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调整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调整后按2819元执行,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调整后按照2255元执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调整后按照1691元执行。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调整标准为:配偶增加105元,其他亲属增加79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6元。本次待遇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我市工伤保险的保障功能日益显著,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对维护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促进社会安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资讯:乌海市上调了2018年度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标准的全部内容啦,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告诉小编哦。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工伤保险头条请关注米保险哦,也可以给小编留言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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