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教会你算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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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险种,是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在工作中,我们都会缴纳失业保险,但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计算的。一般来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一样,都与当地的工资水平有很大关系。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
以北京为例,北京地区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周期是7月到次年6月份。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式: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也就是说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份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2017年的平均工资;2019年7月到2020年6月的失业缴费基数是2018年的月平均工资。
因为工资水平差距较大,为了更方便公平,设立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上下限参考的是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北京地区2018年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是201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201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0%。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北京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
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北京市在岗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8467*3=25401元。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8467*40%=3387元。
即使2017年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25401元/月,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也就是25401元。
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
缴纳失业保险时,如果是城镇户口,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2%缴纳失业保险,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0.8%缴纳失业保险;
如果是农业户口,个人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0.8%缴纳失业保险。但也有地区农业户口个人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之前有些不太正规的单位,不愿意给员工缴纳足额的失业保险,全部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那员工的福利就会下降不少。
但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将由税务部门征收,意味着这些单位不太可能继续钻空子了;可能所有的企业都会按足额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
自由职业者缴纳失业保险: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1.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
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101.6元;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0.96元;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0.64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77元。
经过本文的学习,相信很多小伙伴对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总之,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平时我们一定要重视社保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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